宁武二中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公开承诺
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加强我校党员师德师风建设,根据县委组织部«关于在全县共产党员中实行履职公开承诺的通知»文件精神,我特作出如下承诺:
一、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;依法办学、规范办学行为,严格执行课程教学计划,加强课堂教学管理,创建文明校园。
二、严格执行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要求,身先士卒、率先垂范、廉洁自律,维护人民教师形象,促进教育公平发展。
三、实行校务财务公开。通过公开栏、校园网、学代会、家长代表会通报学校各项工作事项、办事程序;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坚决实行民主治校。
四、规范教育收费行为,严禁“三乱”现象在我校发生。
五、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严格遵守执行。
以上承诺,保证自我遵守,同时敬请上级领导、师生员工、学生家长监督检查。
承诺人:孟建青
2013年 3 月 29 日